課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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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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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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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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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發展碳管理證照培訓班_規劃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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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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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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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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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數: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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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日 |
起始日期: |
2024/12/8 |
結束日期: |
2024/12/8 |
師資介紹: |
陳昌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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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狀態: |
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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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當天考試請攜帶有照片之證件(身分證、駕照、健保卡、護照擇一),作為考前身分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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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規定辦法:
因故無法如期上課,得依以下規定辦理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辦理共以一次為限。
【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本部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報名費不退):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退費辦理方式】:
退費申請得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辦理需攜帶原收據。本人辦理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委託辦理需攜帶委託書,委託人與受託人之身 分證正本。
刷卡付款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與收據,並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
分期刷卡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原刷卡單與收據,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分期期數確定後,恕難更改。
【延期或轉班、轉讓辦法】
自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可辦理轉班、轉讓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低者,不退已繳差額;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高者,須補足差額。
請保存繳費收據,以便辦理轉班、轉讓或退費手續。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時則歉難受理。
政府專案、海外教學、華語中心、碩士學分班、學程學位學分處、遠距教學等課程,延轉辦法另依相關管理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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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類別: |
本校校區 |
上課地點: |
台中分部 |
地 址: |
台中市西屯區中港路二段128之2號3樓(Rich 19 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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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04)2708-7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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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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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webmaster@sce.p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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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結: |
https://www.sce.pccu.edu.tw/class_detail.aspx?id=4FAMB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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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減碳行動現已蔚為全球「社會責任投資」與「企業社會責任」之主流方向。作為國內關心碳排放或歐美企業重要供應鏈企業,皆須了解碳排放法規政策、掌握碳排放計算方法,以及如何制定碳中和實施路徑。
課程結束後,老師將重點複習課程內容,藉以輔助學員考取「永續發展碳管理 規劃師」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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