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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課程類別: | 設計創新 |  
                                                | 班級名稱: |  |  
                                                | 課程名稱: | 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班 |  
                                                | 班    別: | 非學分班 |  
                                                | 學分數: | 0.0 |  
                                                | 上課時數: | 78.0 |  
                                                | 上課時間: | 二 |  
                                                | 起始日期: | 2021/8/19 |  
                                                | 結束日期: | 2021/12/16 |  
                                                | 師資介紹: | 許鶴耀 |  
                                                | 課程狀態: | 結業 |  
                                                | 備  註: | **上課講義,開課當天會發給學員。 
 
 貼心叮嚀:
 少數私人業者未經立案即自行招生,無法提供合格消防安全之上課場地,嚴重影響學員權益,請學員於報名繳費前仔細分辨。
 本校歸屬教育部監督管轄,定期接受台中市政府消防及建築物安全檢查,為合法立案招生及開課之學校,提供給學員最安全的上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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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報名梯次: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乙級為第三梯次
 職類名稱: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職類代號:12600
 (2)簡章開始販售日期:110/08/18
 (3)報名期間:110/08/25~09/03
 (4)學科考試日期:110/11/07(請注意學、術科考試日期不同)
 (5)術科考試日期:學科考試完後會個別書面通知考試日期。
 (6)簡章販售地點: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便利商店、OK超商
 
 2.【全國主辦單位】:
 (1)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簡稱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2)地址:40873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 501 號 6 樓
 (3)網址:https://www.wdasec.gov.tw/wdasecch/home.jsp?pageno=201610210091
 (4)電話諮詢:04-22599545、04-22599545轉303、333
 (5)服務項目:受理報檢資格諮詢、全國術科測試及發證等試務工作
 
 3. 【檢定報名及學科測試承辦單位】:
 (1)財團法人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2)網址:https://skill.tcte.edu.tw
 (3)電話:05-5360800轉521、522、523、525、526、527、528、529
 (4)服務項目:受理報檢資格諮詢、學術科報名及學科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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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規定辦法:
 因故無法如期上課,得依以下規定辦理延期、轉班、轉讓、退費,辦理共以一次為限。
 
 【退費辦法】: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
 本部因故未能開班上課,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上課,依下列標準退費(報名費不退):
 (1) 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
 (2) 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
 (3) 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退費辦理方式:
 退費申請得親自或委託他人辦理,辦理需攜帶原收據。本人辦理需攜帶身分證正本;委託辦理需攜帶委託書,委託人與受託人之身分證正本。 刷卡付款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與收據,並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 分期刷卡者,退費時需攜帶原信用卡、原刷卡單與收據,限持卡人本人至原刷卡地點辦理。分期期數確定後,恕難更改。
 
 【延期或轉班、轉讓辦法】
 自開課日起第二次上課前可辦理延期或轉班、轉讓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低者,不退已繳差額;轉入之課程費用較原報名課程費用高者,須補足差額。
 請保存繳費收據及上課證,以便辦理延期、轉班、轉讓或退費手續。辦理延期以延至下一期為限;欲轉入之班級已額滿時則歉難受理。辦理延期或轉班、轉讓後不得要求退費。
 政府專案、海外教學、華語中心、碩士學分班、學程學位學分處、遠距教學等課程,延轉辦法另依相關管理辦法辦理。
 
 【延退費注意事項】
 線上刷卡或是電話購課消費之退費,將直接退回原消費信用卡, 無須至現場辦理但需7 ~12工作天。
 ATM轉帳如果無法至櫃台領取者請來電提供匯款銀行帳號本部將以匯款方式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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