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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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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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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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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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室內裝修專業技術人員講習-裝潢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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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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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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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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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數: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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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六,日 |
起始日期: |
2023/11/18 |
結束日期: |
2023/12/23 |
師資介紹: |
專業師資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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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狀態: |
不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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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停課日期:11/25,12/9
一、本校依中華民國112年1月18日 營署建管字第1121005153號辦理。
二、開課前三天將以簡訊通知上課教室(開課第一天請於08:30~08:50報到)
三、開課當天需繳交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2.建築物室內裝修裝潢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正反面影本
3.六個月內脫帽照片2吋2張(照片相關規定如下)
a.應繳交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
b.脫帽、未戴有色眼鏡,眼、鼻、口、臉、兩耳輪廓及特殊痣、胎記、疤痕等清晰,相片不修改。
c.眼睛必須張開且清晰可見,不能被頭髮遮蓋,呈現清楚的臉型輪廓,不能側向一邊(似肖像畫形式)或傾斜不遮蓋,
足資辨識人貌
d.相片必須單獨顯現當事人的影像(不能有椅背、玩具或其他人的影像),眼睛正視相機鏡頭拍攝,無特殊表情且嘴巴
合閉
e.直4.5公分,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
f.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1張,不得使用合成相片
四、請假及曠課時數合計超過6小時者,不予核發講習結業證書。
五、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該節視同曠課。
六、講習人員需親自參訓,如有代理上課情事,撤銷參訓資格,且3年內不再受理報名參訓。
七、依營建署規定需於開課前15天,將學員名冊報備查,敬請務必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費程序。
八、報名完成順序以繳費順序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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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類別: |
本校校區 |
上課地點: |
建國校區(大夏館) |
地 址: |
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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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02)2700-5858;0800-00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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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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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webmaster@sce.p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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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結: |
https://www.sce.pccu.edu.tw/class_detail.aspx?id=0DA7B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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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專業施工人員,應具下列資格:領有裝潢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訓練達六十一小時以上者,即可取得辦理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執業證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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