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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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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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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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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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法施行前領有內政部與受委託學校會銜核發之工地主任結業證書者回訓課程講習訓練」-CR1112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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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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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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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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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數: |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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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日,六 |
起始日期: |
2023/12/16 |
結束日期: |
2023/12/17 |
師資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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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狀態: |
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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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淡江大學學校財團法人淡江大學公告中華民國109年處推建字第1090000230號
主 旨:公告「內政部委託辦理營造業法施行前領有內政部與受委託學校會銜核發之工地主任結業證書者回訓課程講習計畫」。
公告事項:
一、依據營造業法第31條第4項暨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辦理。
二、委託單位:內政部。
三、公告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四、詳細課表、師資、上課地點、費用及報名截止日期相關事項請逕洽淡江大學推廣教育處,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2)2321-6320轉8869,網址:https://www.oce.t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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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類別: |
本校校區 |
上課地點: |
淡江大學台北校園 |
地 址: |
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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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02)2321-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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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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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dce@mail.t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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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結: |
https://www.oce.tk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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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一、在使營造業法施行前領有內政部與受委託學校會銜核發之工地主任訓練結業證書者,修
習營建管理法令課程,熟悉營建相關新訂法規、瞭解營造業法就營造業工地主任法定權責及執行業務方式相關規定,以及修習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等課程,提昇工作職能。
二、經完成講習取得回訓證明,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後,得擔任營造業之工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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