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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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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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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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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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2音樂學系-樂器演奏/演唱-初階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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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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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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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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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數: |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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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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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期: |
2021/3/30 |
結束日期: |
2021/6/15 |
師資介紹: |
◇合唱指揮/副教授:彭翠萍
◇聲樂/副教授:林斐文
助理教授:彭興讓、陳景貽
講師:陳怡瑩
◇鋼琴/教授:劉惠芝、于汶蕙、
副教授:王麗倩、林世悠
助理教授:孫建如
◇小提琴/沈克恕 副教授
柯宥帆 助理教授
王銘哲 講師
◇中提琴/張佳馨 助理教授
◇大提琴/李宜珮 助理教授
◇擊 樂/洪于雯 助理教授
◇長 笛/游瑞玲助理教授、李詠涵助理教授
◇單簧管/陳貞蕙 講師
◇法國號/徐作因 講師
◇長 號/呂彥輝 講師
◇小 號/謝琅琦 講師
◇爵士小號/魏廣晧 助理教授
◇實習教師:音樂學系碩士班或大學部高年級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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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狀態: |
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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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其他注意事項
1.修習本課程之學生請自備樂器。
2.每位老師時數名額有限,一位老師多學員選擇,採優先報名順序。
3.本課程採一對一上課,研習時數12小時,實際的上課時間須與授課教師排課,於前一次上課向授課教師請假,臨時請假請前一天向授課教師請假後,補課時間須與授課教師另行排課。
需於當學期結束前補完。學期結束後將不予補課亦不得要求退費。
4.上課用書籍及教材需另購。
5.退選辦理方式:
(1)請列印退選申請書,於上班時間向承辦人員提出申請,以送達本處之時間為申請時間。
(2)學費之退費標準依教育部規定: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九成。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費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3)本系因故停開該課程時,將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4)本系有權視實際需要調整課程,若遇颱風依人事行政局之標準停課,不再另行通知,補課時間須與授課教師另行排課。
※詳細課程資訊請參閱國立東華大學音樂系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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