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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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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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級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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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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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交大科法所碩士學分班春季班:美國財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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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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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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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數: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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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數: |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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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四 |
起始日期: |
2021/2/25 |
結束日期: |
2021/6/24 |
師資介紹: |
授課教師:王敏銓
學歷: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
任職: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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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狀態: |
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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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因報名人數不足,採隨班附讀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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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類別: |
本校校區 |
上課地點: |
陽明交大新竹光復校區 |
地 址: |
新竹市東區大學路10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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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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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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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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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鏈結: |
http://course.law.nycu.edu.tw/w_news.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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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先修科目或先備能力:
美國財產法為美國法學院一年級(1L)課程,屬於了解美國的各種財產法制的最根本基礎,但因為與大陸法制的差別很大,並非屬容易了解的主題,然而對於深入學習美國法制十分重要。但本課程授課老師經由深入淺出的講解,使這門課程呈現平易近人的面貌。尤其在美國各州律師考試,財產法是重點科目之一,不僅是必須熟讀的科目,而且涉及是否能更確了解其他科目─例如信託法、繼承法等科目,對美國財產法原則的了解,有助於對美國法制整體的了解。
學生背景 :
因為本課程不是法律入門課程,所以不會重新說明民法的基本概念、物權法的基本概念、物權與債權的區別等最基本的法律基礎知識,建議至少上過民法的入門課程,如民法通則、民法物權等課程。
先修課程 :
修課學生「必須」已經修過民法物權,再修習本課程。但修本課程之學生,無須先修過其他美國法科目。例如英美法導論,並非必備的前提條件。
外文能力 :
全部教材均為英文,學生必須具有良好的英文閱讀能力。但不要求英語聽力或口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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